許多外來人員想在上海申請居住證積分、落戶等可能需要技能職稱,但在外地考取或評得的技能職稱在上海復評后才能使用,簡單來說就是再抽取一些題目重新考一次,職業技能復核該如何操作?
一、受理對象范圍:
對需要辦理居住證積分申請、居住證轉常住戶口及人才引進直接落戶人員,并持有外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或其授權地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的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需要進行職業技能復核的個人。
二、操作流程:
1、申辦人應攜帶下列材料至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服務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1)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2)申辦人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職業技能復核申請認定表》(加蓋單位和受理點章一式四份)(請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12333sh.gov.cn)下載)
2、證書驗證 (1)對在“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上可查詢確認的證書信息,在證書驗證真實有效后,辦理個人職業技能復核申請手續,并交納考務費。有關材料原件可當場退還申辦人。 (2)對在“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上不能查詢確認的證書信息,由持證人提供原發證單位證明。證書檢驗真實有效后通知申辦人辦理個人技能復核手續。
3、鑒定中心統一組織實 施技能復核考試后,通知申辦人領取《職業技能復核申請認定表》(兩份)。
三、技能復核費用 按本市國家職業資格鑒定收費標準收取。
四、受理地點和時間
地點:大廳職業技能鑒定申報窗口
時間:周一至周四 9:00—11:30,13:30—16:30, 周五 9:00—11:30(雙休日及國定假期除外)
五、辦理時限
從復核鑒定付費之日起20個工作日后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