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發布了《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非滬籍學生如何才能報名中考呢?跟著小辦來解讀2019年的新政策吧!
一、報名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原初中畢業學校,下同)或戶籍所在區報名。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可在本市參加中招報名:
(三)考生屬過渡期內鎖定名單的大屯、梅山、魯礦后方基地(以下簡稱“后方基地”)職工子女,且為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相應的后方基地報考。
(四)考生持有效簽證的外國護照并合法在本市居留的,如繼續在本市高中階段學校升學就讀,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考。
持外國護照的考生須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參照考試成績,由報名所在區教育局根據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五)非本市戶籍部分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招生考試,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六)符合第(一)(二)款的本市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可參加本市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含普通中等職業學校附設特教班,下同)招生,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本市特殊教育學校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參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報考本市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
本市初中學校隨班就讀的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如確需參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報考本市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招生的,須于2019年1月21日之前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通過上海市特殊學生教育評估中心(以下簡稱“市特殊學生評估中心”)組織的評估。
2019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條件一覽表
類型 |
資格 |
相關證明材料 |
報考地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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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常住戶籍考生 |
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 |
本市戶籍證明等 |
學籍(原畢業)學?;驊艏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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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戶籍考生 |
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 |
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 |
1.考生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證》和身份證、積分通知單; 2.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戶籍證明、出生證明等(必要時再提供其他親子關系證明); 3.考生信息須在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系統中查詢確認。 |
學籍(原畢業)學?;蚩忌钟械摹渡虾J芯幼∽C》(或居住登記憑證)上登記地址所在區 |
今后參加高考報名按高考當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關政策執行。 |
考生父母一方及考生本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或考生屬于市人保局認定的“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 |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 |
1.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的身份證明;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證明等。 |
學籍(原畢業)學校所在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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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且考生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連續滿3年 |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往屆生須取得2018年本市中招報名資格) |
1.考生父母一方及考生本人戶籍證明和關系證明(必要時提供親子關系證明); 2.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證》(須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辦出)和出生證明等; 3.若考生與本市戶籍父(或母)為繼子女或養子女關系的,還需提供考生父母結婚證明或收養證明(須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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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父母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人員 |
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 |
1.考生戶籍證明; 2.上海市博士后工作辦公室出具證明等。 |
學籍(原畢業)學?;蛟O站單位所在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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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父母一方為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登記的地級市以上(含地級市)政府駐滬辦事機構有關工作人員 |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 |
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和市教委共同核定名單等。 |
學籍(原畢業)學校所在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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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屬在滬臺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 |
在滬臺胞: 1.考生本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等。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 1.考生本人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證; 3.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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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屬經市政府僑辦認定的本市華僑 |
市政府僑辦國內處證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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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為在滬定居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
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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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期內鎖定名單的非本市戶籍學生 |
考生屬大屯、梅山、魯礦后方基地職工子女 |
后方基地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后方基地往屆初中畢業生 |
鎖定的名單。 |
大屯、梅山、魯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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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 考生 |
考生持有效簽證的外國護照 |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 |
考生本人的有效簽證外國護照(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頁)和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等(必要時提供戶口注銷證明)。 |
學籍(原畢業)學校所在區 |
說明:《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須至2019年5 月9日仍有效。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2019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具體負責。本市應屆初三學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直接對接報名庫。
(一)核對報名材料
符合本通知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初中學校和各區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區招考機構”)進行核對、留檔。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報名材料核對時間為2018年11月27日—12月25日。核對信息后,學生信息如需修改的,關健信息須在“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中進行修改后對接到中考報名庫,其余信息可在中考報名庫中進行修改。其他符合條件的考生報名材料在網上報名成功后進行核對。
考生關健信息采集來源要求:中國大陸居民以戶口本信息為準;港澳臺居民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信息為準;外籍學生以護照信息為準。
2019年2月25日前,各區向市特殊學生評估中心提交申請參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名單和材料,評估結果于2019年4月10日前反饋各區招考機構。
(二)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
1.集體報名
符合本通知報名條件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由其學籍學校統一組織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1月10日。其中在學籍所在區參加報名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的信息確認與網上報名同時進行,回戶籍所在地(居住地等)參加報名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的信息確認時間為2019年1月13日— 14日。
通過評估的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殘疾學生網上報名并現場確認的時間與補報名時間同步。
2.個別報名
符合本通知報名條件的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或外省市初中畢業生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1月4日—10日,材料核對、信息確認時間為2019年1月13日—14日。
(三)補報名
符合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一)(二)(四)款規定的報名對象,如在統一報名時未能取得有效的證明材料,最遲應于2019年5月9日前持有效證明材料向區招考機構提出申請,經區招考機構核對并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后予以補報名。參加補報名的考生從獲得報名資格起按本市中招相關政策執行。
2019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日程表
日 期 |
內 容 |
對 象 |
一、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普通學校招生報名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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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 |
本市應屆初三學生報名材料核對 |
區招考機構 |
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0日 |
全市在校應屆初三學生網上報名、信息確認 |
初中學校、考生 |
2019年1月4日 至10日 |
往屆生、外省市初中畢業生網上報名 |
區招考機構、考生 |
2019年1月13日 至14日 |
回戶籍地(居住地等)報考考生信息確認;往屆生和外省市初中畢業生報名材料核對、信息確認 |
區招考機構、考生 |
2019年4月12日 |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第一次補報名 |
區招考機構、考生 |
2019年5月9日 |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第二次補報名 |
區招考機構、考生 |
二、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報名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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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至12月25日 |
本市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報名材料核對 |
區招考機構 |
2018年12月26日 至2019年1月10日 |
特殊教育學校應屆初三殘疾學生網上報名、信息確認 |
初中學校、考生 |
2019年2月25日前 |
各區向市特殊學生評估中心提交申請參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名單和材料 |
區教育局 |
2019年3月31日前 |
向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反饋申請參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殘疾學生評估意見 |
市特殊學生評估中心 |
2019年4月10日前 |
向各區反饋申請參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殘疾學生評估意見 |
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 |
2019年4月12日或5月9日 |
通過評估的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殘疾學生網上報名并現場確認 |
初中學校、考生 |
有關說明
(一)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報名對象,所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要求見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須至2019年5月9日仍有效。
(二)參加2019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的考生須按本通知要求進行報名。參加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上海市實驗學校、上海市友誼中學、上海市體育中學(原“上海體育職業學院附屬中學”)5所學校招生的學生須按本通知要求進行報名。
本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下同)不得錄取或預錄取未經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
(三)參加報名的考生只限在1個區參加報名;考生報名身份一旦確定,不可更改。
(四)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能參加中招報名。
(五)屬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三)(四)款規定的報名對象,今后參加高考報名按高考當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關政策執行。
(六)市教委將聯合相關部門對上述各類報名對象的報名資格及證明材料進行核查驗證,對于使用虛假或失效的證明材料獲得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資格。如考生已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含本市特殊教育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或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則取消其考試成績和錄取資格以及相應高中階段學校學籍。